南方日報訊 代駕司機“醉駕”廣州首宗代駕司機醉駕案,請來代駕替自己開車,沒想到代駕司機也是“醉貓”,剛上路就被交警逮了個正著……這一幕讓人“腦洞大開”的情節(jié),在日前廣州交警查處酒駕現場真實上演。目前,“代駕”司機陳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3月8日晚,廣州交警在天河區(qū)科韻路琶洲大橋底路段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涉酒交通違法行為檢查時,發(fā)現一輛號牌為粵AP50XX號的小型轎車駕駛員有酒駕嫌疑,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顯示血液酒精濃度超標。筆者從廣州交警提供的現場查處視頻中看到,該車駕駛員陳某某在得知自己的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后十分不解,一直在向執(zhí)勤民警解釋自己當晚并沒有喝酒。
現場執(zhí)勤民警對陳某某可能涉嫌酒駕的情況也感到十分驚訝,因為當時陳某某胸口掛著某代駕公司的工作證,同車一名自稱是車主的男子也告知民警陳某某是他請來的代駕司機。隨后,執(zhí)勤民警將陳某某帶至醫(yī)院抽取靜脈血液并送檢。經檢驗,陳某某體內血液的酒精濃度已達醉駕的數值,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危險駕駛罪。
為何陳某某堅稱自己沒有喝酒,但檢測結果卻顯示為醉駕呢?9日下午,筆者在廣州交警的協助下對陳某某進行了采訪。
據陳某某交代,其在被查獲的當天白天確沒有喝酒,只是在凌晨左右和幾個一起做代駕的同事吃宵夜時喝了約150毫升 “白蘭地”,隨后就回家休息了。陳某某說,他當天晚上19時30分開始接單(代駕訂單),直到20時30分才接到第一張單,不料駕駛代駕車輛來到天河區(qū)科韻路琶洲大橋橋底路段時就被交警截停了,而且一“呼氣”竟然顯示酒駕了。
廣州交警表示,據陳某某交代,其當天凌晨3時30分左右吃完宵夜,被查獲的時間為晚上20時30分左右,雖然中間已經隔了17個小時,但體內的酒精含量仍然超標,為典型“隔夜醉”案例。目前,陳某某已被廣州交警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隨后還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司法機關提起公訴。
廣州交警表示,交警部門一直在大力查處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犯罪行為,任何人不應抱有僥幸心理。交警同時提醒,“隔夜醉”案例時有發(fā)生,喝完酒后不能僅憑感覺判斷自己是否已經酒醒,以免發(fā)生意外、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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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凌晨2時10分左右,廣州交警越秀大隊民警在廣園西路裕隆服裝城對出路段設點開展酒駕整治,閆某某駕駛粵A7GW××號小車駛經該路段時被民警查獲,經酒精測試儀呼氣檢測為117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據辦案民警介紹,就在民警將閆某某帶上警車,準備送往醫(yī)院抽血時,與閆某某同車的閆妻英某某開始拉扯民警,阻止民警將閆某某帶走。執(zhí)勤人員好不容易將夫妻兩人分開,沒想到英某某突然發(fā)難,出手“擊中”執(zhí)勤的交通協管員頭部,導致交通協管員倒地。見狀,現場民警馬上對英某某采取強制措施,并通知越秀區(qū)分局礦泉派出所到場協助處置。
經檢驗,閆某某靜脈血液乙醇(酒精)含量為120.7ml/100mg,屬于醉酒駕駛,目前已被廣州交警依法刑事拘留,閆某某的妻子英某某也因涉嫌妨害執(zhí)行公務,被越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夫妻雙雙“入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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